怎么向法院起诉离婚?
婚姻中的双方,在协商一致、或者(绝大多数)协商不能一致时,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、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。
(一)夫妻双方对去法院、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;
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。
(二)决定方作为原告,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,起草起诉状;
书写诉状时,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(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工作情况、家庭住址、联系方式),列明诉讼请求(离婚、子女抚育、财产分割、诉讼费的安排等),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(婚姻概况--相识方式、结婚时间、子女出生日期、婚初夫妻感情、目前婚姻状态等),署名。
(三)准备相关证据材料,如结婚证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,复印留底,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、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。
(四)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(即送达起诉材料)、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,确定开庭日期。
(五)开庭前做好离婚、子女安排(主张由谁抚育、抚育费用的承担)、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。
(六)开庭。进行法庭陈述、宣读起诉状、听取被告方答辩,接受法庭调查(涉及婚姻状况评估、子女情况、财产情况等)、进行法庭辩论、参与法庭调解(必经程序)、做最后陈述。在庭审笔录上签字。
(七)等待法院裁判。
(八)被判决、或者调解离婚的,婚姻关系即行解除。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。
被判决不准离婚的,暂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,六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离婚(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例外,如六月内发生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等)。
被判决准予、或者不准离婚的,任何一方认为该判决不符合己方要求、或判决不当的,可以在接到判决书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(一般是中级人民法院)提起上诉。
(九)注意事项:
在起诉开始后,诉讼过程中,双方应该冷静思考相关问题的处理,拿定主张,避免意见、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甚至暴力伤害事件。如有不稳定因素存在,建议双方分开居住,直至法院离婚裁判的下达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久开庭?
起诉离婚的流程为当事人确认自己符合起诉的条件,对感情破裂的证据进行收集,写好起诉状并携带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。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、申请费等费用。开庭的时间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但是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